东魏接连改元,这事儿说来有趣。
先是南兖州出了件稀罕事——有人捕获了一头巨象。
朝廷上下都把这当成了祥瑞之兆,于是改年号为“元象”。
“陛下,巨象现世,此乃天降祥瑞啊!”
一位大臣在朝堂上激动地说。
高欢捋着胡子点头:“既如此,改元‘元象’,以示庆贺。”
第二年,宫里又热闹起来。
高欢的次女被册立为皇后,朝廷忙着给她修建新宫殿。
这一来,又得改年号了。
“兴和二字如何?”
高欢问群臣。
“妙极!既昭示国运兴盛,又暗合祥和之意。”
众臣纷纷附和。
这期间,朝廷还出了几项新政。
先是禁止民间私自建寺庙,接着改革了官员选拔的“停年格”制度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,高欢命百官在麟趾阁商议制定新法典。
“诸位爱卿,”
高欢在麟趾阁对大臣们说,“这新法务必简明实用,要让百姓易懂,官吏易行。”
大臣们日夜商议,终于定出一部新法典,取名《麟趾格》。
新法颁布那天,洛阳城张灯结彩,百姓们都在议论纷纷。
“听说这新法比旧法简明多了。”
一个卖烧饼的小贩对顾客说。
“是啊,总算不用为那些晦涩难懂的条文发愁了。”
顾客边吃烧饼边点头。
就在这当口,高欢做了个重要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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